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第二包段 | 禹王台区机关政府北院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 | 600000 | 600000 | 是 | 600000 |
2 | 第一包段 | 禹王台区机关政府南院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 | 500000 | 500000 | 是 | 500000 |
5.2、招标内容:食材原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限:1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供应商可参与多个包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段;若一家供应商同时中标2个包段,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供应商对同一项目2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