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映海路以西、韵丰路以南地块一之一商务综合体项目监理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7-2025-0010-02-01
******街道映海路以西、韵丰路以南地块一之一商务综合体项目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3月1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32,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资信标-财务状况(2分)”备注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 2022 年、2023年): 利润: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满分,有两年盈利的得1.2 分(该项分值的60%),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 2022 年、2023年): 利润: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满分,有两年盈利的得1.2 分(该项分值的60%),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注:(1)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分值为成立时间满三年的达到对应要求的投标人分值的 60%。 ******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2、由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系统保证金录入错误,导致在系统上的保证金金额显示错误。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将原录入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更正为¥20,000.00元。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有限公司 ******街道荷湖南路 1 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757-****** 2025年3月12日 |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6号厂区八号楼二层东侧之三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7-******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