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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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学院教学楼等建筑加固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学院教学楼等建筑加固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4]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学院教学楼等建筑加固维修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龙轩路道路北侧,九龙路道路南侧,龙园路道路东侧,中嘉路道路西侧。 2.2工程规模:******消防升级改造。实训楼建筑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约为7************消防改造等。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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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最终结算设计费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 1 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
(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5)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年5月- 2024 年 10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投资总额在45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库、住宅、宿舍、公寓、单独地下室)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4 分 设计方案部分: 76分 投标报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t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4分) | 信誉 | …… | |
奖项(3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如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 (1)国家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3分; (2)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2分; (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勘察设计奖或设计奖的得1分; 注: 1.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投资总额在4500万(含)以上公共建筑(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库、住宅、宿舍、公寓、单独地下室)工程设计项目;本项对类似项目的有效期不作要求。 2.获奖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3.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累计。 4.本项最高得3分; 5.以上奖项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 6.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奖项证明材料”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奖项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人须知3.5.3、投标人须知3.5.3.1要求。 7.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中加固部分的造价金额达到6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库、住宅、宿舍、公寓、单独地下室) 有效期自 2019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 1、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人须知3.5.3要求。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
项目负责人(1分)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得1 分; | |||
其他主要人员(6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得 1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得 1 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得 1 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得1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 ,得 1 分。 (6)投标人配备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 高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得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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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76分)(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 | 总体设计思路(5分) | 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现状分析(8) | 根据现状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方案对策措施 优:6分(含)-8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分(含)-4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设计的特点分析、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12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分析 优: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2)投标人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3)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建筑方案(5分) | (1)建筑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结构方案(10分) | 结构设计加固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7分(含)-10分(含); 良:5分(含)-7分(不含); 一般:3分(含)-5分(不含); 差:0分(含)-3分(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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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方案(5分) | 电气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给排水方案(6分) | (1)给排水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2.5分(含)-3分(含); 良:1.5分(含)-2.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5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2)消防系统布置合理可行 优:2.5分(含)-3分(含); 良:1.5分(含)-2.5分(不含); 一般:0.5分(含)-1.5分(不含); 差:0分(含)-0.5分(不含); | |||
暖通方案(5分) | 暖通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装饰装修方案(5分) | 装饰装修方案改造设计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外立面装饰改造方案(5分) | 根据项目现状,外立面装饰改造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优:4分(含)-5分(含); 良:3分(含)-4分(不含); 一般:2分(含)-3分(不含); 差:0分(含)-2分(不含); | |||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措施(6 分) |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 措施。 优:5 分(含)-6 分(含); 良:3 分(含)-5 分(不含); 一般:2 分(含)-3 分(不含); 差:0 分(含)-2 分(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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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进度保证 措施及施工过程中设 计配合措施(4 分) | (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 优: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2)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优: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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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 地址: | 泰州市华诚写字楼B座6楼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赵兵 | 联系人: | 严萍 |
电话: | ******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