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大楼玻璃幕墙及电缆维修更换等工程已经被批准建设,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供应商应******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5-3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总大楼玻璃幕墙及电缆维修更换等工程
预算金额:294911.77 元
最高限价:294911.77 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改成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或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动态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报名时携带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5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5-30 14:30
******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会议室(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5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5-30 14:30
******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会议室(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68-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 址:京口区梦溪路5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丹徒区驸马街168-15号
项目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