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互联网分级诊疗平台及远程心电监测远程医疗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互联网分级诊疗平台及远程心电监测远程医疗服务项目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0000.00元/年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监测中心由******有限公司******医院业务开展,更好的为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监测中心由该公司建设及维护,包括所有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远程会诊平台等。硬件设备由该公司提供,系统的历史数据及更新维护由该公司存储,系统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唯一性。
依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鉴于以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4号楼31层3104号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郭立新 | ******保健院 | 正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梁玉芳 | 林州市财政局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伟 |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3月13日8时00分至2025年3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3月13日8时00分至2025年3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林州市太行路244号
联系人:杨德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27室
联系人:宋丽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