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支队互联网平台短信发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安局交警支队互联网平台短信发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要求,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发送涵盖非现场执法、机动车检验(报废)逾期、驾驶人记分超分(临界)、驾驶人审验、换证逾期、交通事故视频快处等交通管理执法业务告知信息,切实提高当事人知情权,提升交管服务水平。交警支队互联网平台短信发送费用,旨在解决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简称“12123平台”)搭载的交通管理各业务短信发送功能产生的短信费用。该平台由公安部交通科研所开发,软件功能全国统一、各省部署,江苏省 12123平台部署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当涉及平台安全登录短信验证及上述执法业务告知信息时,12123平台根据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登记的手机号码归属运营商直接发送即自动按照移动用户短信由移动公司发送的原则进行发送,计费由各自平台统计并验证后结算。为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运营商商洽,并专门行文《关于明确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短信资费最高限价的通知》(苏公交〔2021〕63号,各地按照“谁发送谁承担”的原则,自行承担短信发送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2123平台现有的手机短信服务接口协议由各运营商部署,不具备兼容性,属于各通信运营商的专有技术。本次采购的内容为专门面向移动号段的手机用户短信和专线业务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实施或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具有独占性和唯一性。故本项目满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6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尹小丹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6号
联系电话:051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朱玉峰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6号
联系电话:0511-******
3.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511-******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专家论证意见.pdf
采购方式变更内部会商意见表 交警短信发送.pdf
论证专家证书.pdf
预算合理性分析.pdf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