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大路镇农业园区北片区河道清淤工程已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镇经开审批经审[2024]9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路镇农业园区北片区
(2)项目规模:西汾河河道清淤1.18千米,跃进河塌方段治理143米;新建闸首2座,闸首采用镶铜铸铁闸门,尺寸0.8米x0.8米(宽x高);新建灌溉站2座,设计引水流量分别为0.4立方米/秒和0.3 立方米/秒。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质量等级:合格。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大路镇农业园区北片区河道清淤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截图并加盖公章;******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参与本项目投标成员(含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⑤目前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⑥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⑨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人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水利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00客服电话)。
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 月30日0:00-2024年11月4日24:00。注:投标人请在此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七、评标办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其排名顺序。
一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0分 业绩: 2分 施工组织设计: 38分 | |
二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60分) | 6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0.3分,每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
(二) | 企业业绩 (2分)
| 2分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材料),三者缺一不可;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
(三) | 施工组织设计 (38分) | 2 | 项目的总体概述与设想、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方案合理、可行;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清淤方案内容全面、可行;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3 | 弃土场选择方案可行,清运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4 | 施工期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5 | 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5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3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合理、可行;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3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全面;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2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全面;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5 | 项目的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方案科学、合理。有缺陷扣酌情分,无描述不得分。 | ||
3 | 冬雨季、已有设施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备注: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评标赋分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人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建设局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511-******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兵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高新区金润大道999号芳满庭生态园L7101、102室
联系人:陈业挺 联系电话:0511-******
邮箱:******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