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机房设备保障服务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受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机房设备保障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机房设备保障服务
2、项目编号:zjjswszx-(2024)商字第007号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4、本项采购预算为:1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机房设备保障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在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后可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没有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居1栋门面房103)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7时
联系人:朱工联系方式:******
注:(1)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资料以现场或微信报名,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邓主任 电话:******
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6月19日北京时间14:2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北京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团山路199号门诊4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1人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告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有无变更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有限公司受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机房设备保障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机房设备保障服务
2、项目编号:zjjswszx-(2024)商字第007号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4、本项采购预算为:1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机房设备保障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在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后可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没有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居1栋门面房103)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7时
联系人:朱工联系方式:******
注:(1)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资料以现场或微信报名,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邓主任 电话:******
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6月19日北京时间14:2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北京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团山路199号门诊4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1人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告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有无变更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