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文件1
标段编号:LYSG2024-259-218
致各投标申请人:
龙游县检测中心项目,经研究决定,作如下修改:
一、取消招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参保人员每月不少于50人的社保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所有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浙江省内提供2024年8月、9月、10月份,浙江省外若因社保管理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4年8月、9月、10月份社保的按最近的三期提供)。
二、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3.7.3 (3) |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 |
调整为:
?3.7.3 (3) |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1、企业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个合同签约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2、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同时提供①工程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如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①-③项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文件缺项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或由原业主开具证明文件等。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落款时间为准。 |
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LY******014701]龙游县检测中心项目.QZCF
龙游县检测中心项目[2024-11-111:28].XML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