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2025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喜头镇中心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农产品深加工)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T-2025-07号
项目名称:仁怀市2025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喜头镇中心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农产品深加工)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8000.00元
最高限价:428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主要内容:项目购置清洗机、漂烫机、灌装机、600双式真空机、蒸汽发生器、巴氏杀菌机、快速冷却机、震动力水机、快速风干机等设备(具体详见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交货时间/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4)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5)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PPP项目: 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其投标无效。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财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④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评审工作过程中,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⑤采购预算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街道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二号地块18幢10-4号室。
方式:竞标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街道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二号地块18幢10-4号室报名,报名成功后现场购买文件;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街道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二号地块18幢10-4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元): 0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仁怀市喜头镇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播州大道林达阳光新城二号地块18幢10-4号室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