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南不锈钢物流集散中心项目一期A区工程
招标序号:SGCJS2025-005号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质量要求:合 格 工 期:300日历天
******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毛慧芳 |
浙 ************ |
2 |
******有限公司 |
******.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叶树忠 |
浙 ************ |
3 |
******有限公司 |
******.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廖歆 |
浙 ************ |
4 |
******有限公司 |
******.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许新耕 |
浙 ************ |
5 |
******有限公司 |
******.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楼惠星 |
浙 ************ |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