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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牵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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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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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城市范围内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等扬尘的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 落实新建建筑隔声要求。严格落实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保障分户墙、楼板的隔声性能。督促开发企业加强新建建筑门窗质量管控,确保门窗隔音质量。(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水利局、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领域的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处置、施工工地塑料防尘网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土******水利局)
5. 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负责************水利局、市商务局)
6.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指导城镇生活污水******************管理局)
7.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和城镇雨污分流改造,组织推进排水许可制度实施,促进再生水利用。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8.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城************财政局)
9. 协助开展“船-港-城”协同治理。协助推进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有效衔接,落实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负责纳入市政管网的船舶生活污水在岸上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负责中转站之后的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10. 城市供水工作。指导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出厂水水质监测工作。(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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