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扬中市卫健委双活数据中心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3G | 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6幢807室 | 80.11(均分制) | 747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服务类名称:扬中市卫健委双活数据中心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扬中市卫健委双活数据中心维保,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有限公司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所有工作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完毕。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有限公司所供的项目服务必须遵守国家颁布标准和有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顺祥、曹胜、李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双方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玖仟元整计取(¥9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必须公开供应商得分和排序:
名次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80.11 |
2 | ******有限公司 | 69.33 |
3 | ******有限公司 | 61.07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扬子西路86号
联系人:曹胜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联系人:张梦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雅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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