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地址
1.1 招标人名称:******管理中心
1.2 招标人地址:衡阳县向阳北路5号
2.比选条件
衡阳县大安乡防洪治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已经批准备案,招标人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 项目地点:衡阳县大安乡。
3.2 建设内容及规模:蒸水衡阳县大安乡岸坡治理长度13.29km,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岸。
3.4 项目总投资额约:14758.00万元。
3.5 代理范围:衡阳县大安乡防洪治理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且达到必须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3.6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含有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
4.2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或注册证书的专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职称或注册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03月11日~2025年03月12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2栋一单元1207室)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县水利局五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管理中心
地 址:衡阳县向阳北路5号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2栋一单元1207室
联 系 人:刘美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