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分行新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征询公告变更
(项目编号:FC-2023-******-WL)
泰州分行新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C-2023-******-WL)征询公告中 二、合格响应方的基本资质要求“5.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内必须包括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相关内容,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5.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余不变。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联系人:李昂 联系人:张春皓、杨思魁
联系方式:025-84098968 联系方式:******、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