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江市古运河(平政桥至四明河段)清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江市古运河(平政桥至四明河段)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镇江市城市水利管理处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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