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学院智能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创中心基础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20HPAN3H | 镇江市润州区御桥巷39号 | 92.2(均分制) | 768866.8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学院智能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创中心基础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60日 项目经理:胥健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扣荣、徐继勇、董军、唐永梅、胡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镇好采服务类网上商城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确定的收费金额,向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发票与中标供应商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92.2 |
2 | ******有限公司 | 56.69 |
3 | ******有限公司 | 56.06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单位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8号
联系人:黄向东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1201室
联系人:高梦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雅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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