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怀宁县聂家冲建筑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郑剑
电话:******
附件:1.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
2.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0日
聂家冲开发利用方案(修编)专家意见书-公示.pdf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郑剑
电话:******
附件:1.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
2.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0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编制单位 | 审查单位 | 审查时间 | 审查情况 |
1 | 安徽省怀宁县聂家冲建筑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12月20日 | 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