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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没收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工作规程》征求意见

《镇江市市区没收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工作规程》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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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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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有效规范没收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移交处置,提高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人民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等规定,现对《镇江市市区没收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工作规程》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本公示稿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箱至公示单位,相关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公示时间

20241028——2024118

二、征求意见方式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zj/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公示单位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意见收集途径

1. 电子邮件:******

2. 邮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99号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联系电话:0511-******

 

附件:《镇江市市区没收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工作规程(公示稿)》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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