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并于2025年0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j-******1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科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2000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800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图纸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2】19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a.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b.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c.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d.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可查询打印的最近为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⑴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⑶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商务部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和邮件获取(******);
4. 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相关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
注:1)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施工企业,其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5.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踏勘,如有探勘需求,请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镇江市团山路199号
联系人: 邓主任
联系方式: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联系方式: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话:0511-******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05日
******,并于2025年0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j-******1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康复科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2000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800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图纸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2】19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a.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b.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c.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d.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可查询打印的最近为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⑴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⑶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商务部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和邮件获取(******);
4. 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相关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
注:1)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施工企业,其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5.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踏勘,如有探勘需求,请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镇江市团山路199号
联系人: 邓主任
联系方式: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联系方式: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话:0511-******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