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服务
(2)项目编号:zjjswszx-(2024)商字第012号
(3)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内容是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48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5)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3、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居1幢门面房103)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服务
(2)项目编号:zjjswszx-(2024)商字第012号
(3)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内容是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48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5)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3、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居1幢门面房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