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6〕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经晋宁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区******办公室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3万元/年,每名法律顾问1万元/年,共3名。
二、预算资金来源:晋宁区******办公室年初预算法律顾问经费。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B0101,目录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拟聘请3位律师为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昆明市晋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各项要求,并指定稳定团队为晋宁区政府服务,按时按质完成符合晋宁区政府要求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为区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区政府文件稿的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区政府的重点重要课题或者相关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
(四)参与区政府组织的理论学习中有关法治内容的授课;
(五)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六)参与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七)参与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及其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咨询论证工作;
(八)代理区政府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协助处理涉及区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九)收集、整理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信息,就区政府行政管理中有关问题提出法律建议;
(十)为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接受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委托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
(十二)办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承接标准及条件
(一)承接主体应具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相应的资质和服务能力。
(二)承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无欠缴税款和社保金的记录。
(三)承接主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消息记录名单。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优先聘用: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政治素养高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2.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专业影响力,并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熟悉省情、市情、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近5年来受聘担任过2家市级以上国家机关或市属以上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或者近5年来受聘担任过5家区级以上国家机关或区属以上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党委和政府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4.受聘担任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出现过失,给国家财产和党委政府形象造成损害;
5.严格遵纪守法,不存在执业冲突。
六、服务期限
2025年4月— 2027年4月,每年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七、购买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等相关规定,法律顾问服务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本次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3万元,低于云南省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事务所报名材料
(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事务所基本情况(包括党建工作情况)介绍;
(三)资质业绩类文件,包括相关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和荣誉获得情况;
(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方案;
(五)响应报价(纸质密封);
(六)供应商告知书(详见附件1,请打印后签字盖章)。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磋商响应材料(除响应报价外)请以书面及电子形式,在规定时间******办公室办文法规科,响应报价内容只提供纸质密封版带至磋商地点现场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磋商。
十、报名方式及时间
******事务所于2025年3月5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昆明市晋宁区******办公室办文法规科,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街道郑和路365号;
联系人及电话:胥梅 0871-67892026。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
2025年3月6日上午9:30开始,具体时间依据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确认。
附件:1.供应商告知书
2.供应商报名表
3.选聘法律顾问评分表
昆明市晋宁区******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