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假劣伪劣食品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征集范围:凡渠县农村地区存在以下情形的食品生产经营问题,均属征集范围:
1.过期变质食品:销售过期、霉变、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食品;
2.假冒伪劣产品:仿冒知名品牌商标、包装的食品,无证生产加工的食品;
3.“两超一非”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4.虚假宣传欺诈:虚假标注“有机”“绿色”“无公害”等标签,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
5.“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的食品;
6.重点场所问题:小作坊、小摊贩、小商店、集贸市场等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
7.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食品经营主体的。
8.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食品进行垄断经营或强买强卖。
9.监管人员未履职尽责,对监管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
三、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超出渠县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权限的;
2.已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或仲裁调解的;
3.匿名举报且无法核实具体线索的;
4.无明确证据或重复提交的线索;
5.与食品安全无关的投诉或举报。
四、监督反映须知
1.反映人须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五、线索受理方式
1.来信来访:渠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农村假劣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专班(渠县******街道文峰大道南路号,邮编:635200);
2.举报电话:081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举报邮箱:******@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将依法从严查处。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