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30000吨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7972589 通讯地址:******管理局二楼大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30000吨建设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老庄村东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鹿邑县涡北镇老庄村东,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租赁空置厂房1800平方米,建设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30000吨建设项目。主要工艺技术:外购废塑料-拆包、分拣-******消防设备等。 |
(1)废水:项目废水包含破碎废水、清洗、甩干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1座25m3/d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2)废气:项目污水站密闭,破碎为湿式破碎且密闭作业,少量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甩干机、风选机、色选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分拣杂物和废标签收集后外售,沉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
无 |
鹿邑县雨萌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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