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公开采购询价书
我公司现需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联合选定服务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公开询比价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索普股份及海纳川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LDAR项目);现场勘察时间定为2025年2月21日9:00,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全面没有遗漏,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报价文件无效;
(二)合同执行期限:2025年3月1日--2027年3月31日。项目采用分阶段服务方式,第一阶段为2025年3月1日--2026年3月31日;如双方合作满意,可以续签第二阶段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技术服务合同,且在检测量没有大量增加的前提下,技术服务费用不再增加;
(三)交货地点: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 25日 9 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时间2025年 2月25日 9 时(北京时间);
(六)评审地点:江苏索普******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于评审******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服务商登录******。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等要求,为做好索普股份及海纳川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对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进行采购询价。
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对所有涉及VOCs的装置实施LDAR检测(其中介质动设备组件如泵、压缩机、搅拌器、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3个月/次;静设备贮槽组件如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6个月/次)。按季度、半年为节点完成检测,分别及时出具LDAR检测报告,并于网上搭建平台建档。
针对检测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VOCs治理建议。
(二)质量要求:符合《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等国家、地区及行业标准并通过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查、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于次月分别支付各自公司的费用。
(四)报价单位应现场实地勘察,按本询价文件的工作任务,确定含税价格,询价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工作任务见附件1。
三、报价人资质与要求:
报价人为技术服务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报价文件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
(一)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二)报价人需提供近三年( 2022 年1月 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材料;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违约历史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人还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审当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报价人必须合法注册,报价人须具有LDAR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至少3家(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等);
(四)报价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六)检测仪器需成熟可靠,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应具有防爆安全性,安装消焰器,并通过防爆安全检验认证;
(七)询价成交后5日内报价方需建立LDAR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建档,如有需要做好与索普股份官网、海纳川官网、上级管理部门联网工作,同时需定期对平台进行维护;
(八)报价人必须踏勘现场,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单(含税价,注明税率),本次LDAR项目总价包含索普股份及海纳川的分项报价,报价应提供组成明细。
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季度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到次月索普股份、海纳川各自付款年度合同价的25%(承兑)。如报价人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审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询价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采用线上询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报价袋形式送达,报价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报价袋封面上需注明“询价项目名称,服务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报价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询价废止处理。
(四)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统一请密封寄:
******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
收件人:周暾
联系电话:******/******
(五)凡对询价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询价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1.******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邮编:212006
询价业务联系人:周 暾 电话:******/******
询价部门负责人:丁雪梅 电话:******/******
2. 联系单位:******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
询价业务联系人:杨友文 电话:******
五、评审、评定、询价废止及无效报价:
(一)评审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
1.请各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
2.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供应商的报价。
(二)评定
1.在有效报价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以各报价人各分项最低价为基准价格,与成交候选人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最终成交人及成交价格,最终成交人可能一人或多人。请报价人对各分项谨慎报价。
2.在相同报价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曾服务过本公司的成交人。
(三)询价废止
采购人如发现询比价过程中有串通报价、陪同报价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询价废止处理,并可将相关报价人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报价工作。
(四)无效报价
凡报价人不具备采购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如报价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报价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年度合同金额的0.5%计收。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报价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采购人年度合同货款并按年度合同总额10%追究报价人违约责任。
2.报价人交货后,如果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对不合格货品或服务出卖人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买受人应保证出卖人供应,不影响出卖人正常生产运行。
(2)买受人选择换货的,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换货的,需在买受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7日内供货,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参照第1款执行。
(3)如果出现两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1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3.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逾期交货等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价的10%。
(二)报价人取得供应资质以后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约定与采购人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所有违背询价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其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送货车辆必须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送货途中注意安全,杜绝违章,发生异常情况时由采购人全权负责。进入厂区送货车辆要求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采购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报价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采购人有权终止此次询价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或服务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报价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报价人应保证采购人供应,不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买受人不能正常履约,对出卖人生产造成影响的,出卖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出卖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如因买受人不能正常履约,对出卖人生产造成影响的,出卖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出卖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七)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采购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八)投标人对所供产品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本询价文件,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询价文件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有限公司服务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2)。
******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所有;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
******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报价人登录******。
报价函
******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名称)进行报价。
1.报价: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 | 税率 | 报价(含税) |
索普股份LDAR项目 (2025年3月1日-2026年3月31日) | ||
海纳川LDAR项目 (2025年3月1日-2026年3月31日) | ||
合计 |
2.我方承诺遵守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取得供应资质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采购文件的不接受项:
******有限公司自主公开询比价文件中的全部规定,取得供应资质后及时签订合同******有限公司自主公开询比价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陪同报价、串通报价************************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工作任务量,索普股份约49900个点位,海纳川约4000个点位,共约53900个点位。
1. 甲醇厂:
(1)甲醇一期装置、二期装置点位共约15000个;
(2)甲醇中间罐区点位约1400个。
2. 醋酸厂:
(1)醋酸一期装置、二期装置、三期装置、一期中间槽、二三期中间槽、大槽区共约17500个;
(2)乙酯罐区、乙酯老装置、乙酯三期装置共约15700个。
3. 热电厂:
(1)热电柴油罐区及泵房共约300个。
4.海纳川:约4000个。
附件2:
服务商管理
第一条 依照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服务、施工、运输等服务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采购要求的,均视为合格服务商有权参与公司组织的采购商务活动。
第二条 为强化服务商管理,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实施服务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目的在于确保采购质量与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采购效率与效果、强化风险管理以及提升企业声誉与形象。为所有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争平台,有效防范供应链风险,促进服务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供应链持续优化升级,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管理职责
服务商负面清单管理由供应保障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采购、合同、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服务商考核意见应报送供应保障部进行统一管理。
(二)服务商积分考核
服务商的积分考核围绕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以及资质信誉四个方面实施。根据考核结果对服务商进行积分累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使用部门和供应保障部均有以权书面形式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负责组织参与评审部门,对服务商进行积分考核,并建立《服务商考核情况登记表》。
根据扣分情况被考核服务商可分为两类:继续合作服务商和列入负面清单服务商。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首次考核当日起算,未列入负面清单服务商满1年后,考核期内的积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服务商:考核记分周期内扣分在0~9分的服务商。
2.列入负面清单服务商:
(1)考核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10分及以上的服务商;
(2)考核记分周期******集团汇总累计扣分列入负面清单的服务商。
列入负面清单服务商不再接受其参与采购商务活动。
(三)积分考核细则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对生产造成影响,扣1~3分/次。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产品质量等影响,视严重程度扣6~10分/次。
(3)所供产品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扣10分/次。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未及时提供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随货资料,扣1~3分/次。
(2)交货时未按国家标准对货物提供有效出厂防护包装,扣1~3分/次。
(3)交货延期未造成任何影响,扣1~3分/次;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等影响,视严重程度扣6~10分/次。
3.售后方面
(1)售后服务要求未及时响应,扣1~3分/次;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产品质量等影响,视严重程度扣6~10分/次。
(2)售后人员未及时解决问题,扣1~3分/次。
(3)质保期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扣6~10分/次。
4.资信方面
(1)服务商未提供询价书要求的资质文件、不满足询价书资质要求、报价与技术要求不符等,扣1~3分/次。
(2)成交人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扣3分/次;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或15个自然日内无法联系成交人或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扣10分/次。
(3)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开具销售发票或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具销售发票,扣1~3分/次。
(4)成交人经核实资质造假或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视严重程度扣6~10分/次。
(5)成交人恶意报价扰乱采购秩序,扣10分/次。
5.服务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
(2)涉及串通报价、合围报价、陪同报价或以损害其他诚信竞争者利益行为谋求取得成交。
(******法院裁定为败诉。
(4)服务商违反廉政协议。
6.申诉
为确保采购的公正性,服务商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有权向风险控制部提出申诉。风险控制部将负责核实申诉内容,并代表公司向服务商给予书面回复。
若经核实申诉理由不成立,且服务商采取重复申诉的方式扰乱我公司的采购秩序,扣3分/次。
若申诉理由依然不成立,且服务商拒绝接受合理解释,转而采取无理取闹、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恶意投诉、制造舆情、聚众围堵等违法手段,该服务商将被直接列入负面清单,禁止与我公司进行合作。同时,我公司保留对服务商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 针对已被纳入负面清单的服务商,通过积极采取自我完善、整改等有效措施,若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能够提升至符合我公司所设定的标准与要求,原则上在达到此标准满1年后,该服务商有权向我方正式提交恢复报价资格的书面申请。此申请将严格遵循服务商合作能力确认流程的既定程序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该服务商将从负面清单中予以移除。
具体流程如下:
(一)服务商提交恢复报价资质书面申请,以及相关的整改措施和效果文件;
(二)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审查及考察意见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附件3: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报价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成交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我公司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甲醇、醋酸乙酯、乙醇、一氧化碳等,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
******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30KM/H),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帽,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7、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生产区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钉鞋,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乙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
索普股份和海纳川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服务项目联合公开采购询价书.doc